政法系贯彻《条例》工作情况自查汇报

发布时间:2013-06-08浏览次数:5710

《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,是学校党组织建设的具体方针,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的要求,我系积极组织党员和教师,进行了认真的学习、讨论,并在实际工作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。主要情况分三个方面汇报如下:

一、认真贯彻落实《条例》中关于系级党政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。

系一级工作的决策形式,是党政联席会议。我系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规定,制定了《政法系党政联席会议细则》,凡属条例中规定的须由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,包括教学、科研、社会服务、资金使用、人才培养、师资队伍建设、学生工作、评优评先、年终考核、系内干部培养考核等重要事项,都由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;其中,讨论党务、工会、学生等工作由系党总支书记主持,行政工作由系主任主持。系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,由系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共同商定。

会议决定的事项,由系办公室整理成会议纪要,向全系教师公开(不宜公开的例外),由系领导分工负责落实。

二、健全系内党组织设置

《条例》明确规定,凡有教工党员三人以上的(包括三人),都应根据教研室和工作单位设置党支部,我系根据这一规定,设置了四个以教研室为单位的教工党支部,四个以专业为范围的学生党支部,完全体现了“支部设在连上”的原则。

三、规范迎新党员组织生活形式

我系本学期开学之初,就由系党总支向学生支部和教工支部提出明确书面要求,要根据《条例》的要求,认真过好每月一次的党员组织生活,内容要丰富,形式要多样,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都要认真记录,保存档案,以备总结和检查。目前,学院党委决定在学生党组织中开展“一二五”党生党组织建设书记项目,我系目前8个党支部,一定会借这个“书记项目”的东风,更好地将支部生活过好,过出成效来,过出党性来。

通过一系列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和活动,使政法系教职员工,更加积极地努力工作,思想和行为更加自律,教学的积极性更高,全系更加团结,没有违反组织纪律的情况发生。

存在的问题。

一、政法系办公场所较小,党员活动地方也较小,专门的党员活动室缺乏,这是制约党员活动的一个重要因素;

二、单独的活动经费缺乏,使教研室党支部坚持每月一次的党员组织生活有一定的困难。艰在政法系教师党员比例很高,达到92%左右手,在一般情况下下,教研室教研活动和党支部组织都可以在同一时间集中开展,上一段是教研活动时间,下一段是党员组织活动时间。

工作设想。

主要设想是通过目前正在进行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试点,进一步完善系规章制度、工作流程、风险防控工作建设,将《条例》的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到我系各项具体工作中去。

 

 

 

政法系党总支

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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